但是如果你需要出境,仍然需要向移民局申請延期簽證。條件如下:
1)你過去在澳大利亞境內累積住滿2年或以上,則可獲延期5年多次往返永久居民簽證;
2)你過去在澳大利亞境內累積居住不到2年,則可獲延期一年或3個月多次往返永久居民簽證;
前提是可以證明兩年內與澳洲有個人、經濟、家庭等關聯(Substantial ties of benefit to Australia),可獲批一年155簽證。
如果無法證明兩年內與澳洲有各方面的聯系,則需要有令人信服的理由離開澳洲(Compelling reasons),可獲批157三個月簽證,甚至不予續簽。
3)以上第(1)的延期簽證即將過期時,則以當時的累積居住日數,按上列方法再申請延期;
4)以上第(2)的延期簽證即將過期時,如到時累積住滿二年或以上,則可按第(1)的情況申請延期簽證;但如到時累積仍未住夠兩年,則恐怕不能再獲延期,屆時須在澳大利亞居住直到累積滿2年或以上才可申請延期,如貿然出境,則有可能喪失返澳簽證。